各基层党委、校直属党总支:
2016年9月26日(星期一)是我集团选区天河区人大代表选举日。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组织好选民依法有序投票选举人大代表。各单位在投票日集中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。
全校共设有五个会场的投票点和两个流动票箱,其中,投票中心会场设在学校行政办公楼门前,中心会场以选举大会的形式进行投票,请安排在中心会场投票的单位务必组织好相关人员准时与会。安排在其它分会场投票的单位要按照所分配时间段,有序组织本单位选民集中投票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2016年石牌街第一选区选举天河区第九届人大代表时间地点安排表
2、9月26日投票选举工作指引
太阳集团城官网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
2016年9月23日
附件1:2016年石牌街第一选区选举天河区第九届人大代表时间地点安排表
投票点 | 投票单位与集中投票时间安排 | 主持人 | 现场 负责人 | 单位联络员 | 总负责人 |
中心会场 (行政办公楼门前) | 9:00(全体校领导、机关党委在行政办公楼的全体工作人员) 9:40(不在行政办公楼的机关党委下属单位教工) 10:00(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党委教工和学生) 10:30(理工学院党委、力学与建筑学院党总支教工) 11:00(环境学院党委教工) 11:30(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、化学与材料学院党委教工) 12:00(基础医学院党委、中医学院党委、口腔医学院党总支、护理系党支部教工和学生) 12:30(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党委、化学与材料学院党委学生) 13:10(环境学院党委学生) 17:30(理工学院党委、力学与建筑学院党总支学生) | 胡军 刘洁生 | 林举参 张国林 黄睿 莫测辉 李弘剑 卲桂珍 陈剑 陈利国 陈席 陈伟菊 | 孙玉环 朱丽君 田金奎 黄旭明 朱政辉 黄雅訸 | 林健和 协助工作人员(邓雯妍、戴玉洁、王锋、张艳丽、周仕敏、黄欢、陈龙、项征、黄建新、彭盼) |
田径运动场分会场 | 9:00(教育学院党委、离退休工作处党委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、艺术学院党总支) 9:40(太阳成集团tyc714cc党总支教工) 11:50(机关党委下属工会委员会、中学部、小学部、幼儿园教工) 12:10(太阳成集团tyc714cc党总支学生) 12:20(社科部党总支学生) 12:30(国际关系学院/华侨华人研究院党委学生) 13:00(国际学院党委学生) 13:30(艺术学院党总支学生) 17:20(药学院党委学生) 18:00(外国语学院党委学生) | 侯宏伟 陈斌 |
廖仕湖 朱家明 林明亮 蔡显良 李淑芬 侯宏伟 柏元海 陈斌 邓永忠 李霆 古伟芳
| 周乐平 钟雅芳 梁庆 吴文霞 肖海滨 杨卫卫 谢煊 刘明 王雪霏 余广庆 彭文平 | 熊媛媛 协助工作人员(邱炜韬、李磊、黄海涛、黄迪、王勇、梁斌、李伟苗、甘宇) |
建阳篮球场分会场 | 9:00(文学院党委、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教工) 9:30(法学院/知识产权学院党委教工) 9:50(经济学院党委教工) 10:10(管理学院党委、产业经济研究院教工) 10:30(公共管理学院/应急管理学院党委教工) 10:40(国际关系学院/华侨华人研究院党委教工) 11:00(国际学院党委教工) 11:10(社科部党总支教工) 11:30(药学院党委教工) 12:00(外国语学院党委教工) 12:15(文学院党委学生) 12:45(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学生) 13:20(法学院/知识产权学院党委学生) 17:20(经济学院党委学生) 18:00(管理学院党委、产业经济研究院学生) 18:30(公共管理学院/应急管理学院党委学生) | 邱向欢 杨先顺 | 邱向欢 杨先顺 刘颖 王玉娟 卫海英 顾乃华 谢恬 陈斌 邓永忠 柏元海 李霆 古伟芳
| 蓝媛慧 李勇标 闫昕 杨远香 陈贵梧 曾伟 谢煊 刘明 彭文平 王雪霏 余广庆 | 郑婕慧 协助工作人员(胡新逢、郭碧霄、孙滔、熊强、王谧、姚鹏阁、邓泽伟、徐军、马桂颜、陈志雄) |
附属第一医院分会场 | 9:00(附属第一医院党委教工和学生) | 查振刚 | 闭思成 | 昌伟 | 昌伟 协助工作人员(麦壮炼、陈迈) |
南校区分会场 | 16:30(南校区教工和学生) | 林晓灵 | 徐岗 | 金学刚 | 何雯 协助工作人员(周国民、胡茜茜、冯静静) |
流动票箱① | 附属第一医院 | 沈洁薇 协助工作人员(温志勤、王琳、保安1名、学生1名) | |||
流动票箱② | 家属区 | 李舜 协助工作人员(钟雅芳、邓小霞、袁开业) | |||
主持人职责:9月26日早上9点准时主持首场投票选举会(完整程序);其它时间段场次集中投票由各相应单位负责人负责,不再搞程序仪式。 现场负责人职责:负责做好本单位选民在所属时间段投票组织工作,主持引导本单位选民按规定要求投票。(主持说明词由选举办现场提供) |
附件2:
9月26日投票选举工作指引
一、保证投票率。(投票率达不到要求,按照选举法需重新组织选举)
(一)要求: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本单位选民投票发动和组织工作。
(二)方法:
1、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的时间段,设计好本单位投票组织方案,组织好本单位选民参加投票,特别要组织好学生选民投票。对因事不能参加投票的教工选民和实习学生选民,提前通知落实并做好委托投票工作。每个选民最多可接受3个选民投票委托。
2、各单位打印一份本单位选民名册,记录参加投票的情况,保证全体选民参与投票。
3、以选民小组为单位或者根据各单位设计投票方案组织参加投票。收齐选民证、委托投票书(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),清点人数,统一向单位联络员领取选票。
4、南校区学生选民投票由南校区党工委和学工办负责组织好。
二、保证得票率过半数,确保选够3名代表。
根据选举法,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时,始得当选。如遇到收回选票少于发出选票数(即有人拿了选票后没有投入票箱,视为弃权),应以发出选票数来计算得票率。
要求:要再三向选民强调正确地填写赞成票,强调只能在指定位置上画“O”,划其它符号视为弃权,每张票最好选足3名代表。
三、保障有序投票
(一)各基层党委(校直属党总支)负责人提前研究制定组织本单位选民投票方案,落实专人负责。各党委、党总支书记在本单位所属投票时间段,须到现场指导和组织投票,负责主持本单位集中投票工作。
(二)各单位办公室主任(联络员)职责:
1、现场组织好选举投票工作。
2、根据本单位登记核准选民人数,在所属时间段提前20分钟向会场总负责人(总发票人)领票。
3、依据选民证,将选票发放给本单位选民小组长、副组长或其它安排好的负责人,落实选票到达选民手上。
4、在9月26日晚上7点集中回票时间,将多余的选票退总发票人。
5、投票委托书交给总发票人,提醒和监督选民小组长一定要在已领选票的选民证上作记号,防止重复领票。
(三)选民小组长、副组长职责:
1、提前通知每一位选民投票时间和投票注意事项(提醒选民投票时要在选票指定位置上画“O”投票选候选人,不超3个,超过无效)。投票开始前,先清点人数,收齐选民证和委托投票书,按到场人数向各单位联络员领选票。
2、在领了选票的选民证上打“√”作记号,防止重复领票,把投票委托书交给单位联络员。
3、发选票给选民,在本单位负责人的组织下,带领选民现场投票,着重再三提醒选民在指定位置上画“O”投票选候选人,不超3个,否则无效。